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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资助2026年第二批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 发布时间:2026-11-03     点击数量: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》(西交教〔2019〕10号)和《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本科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资助办法(试行)》(西交设计〔2026〕1号)等文件要求,现启动2026年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(以下简称“西交米兰学院”)第二批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资助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类别及标准

本院学生在本科期间可申请三次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资助,分别为:一次长期访学资助、一次短期访学资助,和一次境外国际竞赛或国际会议资助。资助资格自获批之日起计算,有效期为1年。

1.长期访学:指在国(境)外大学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参加为期3个月(含)以上的学分课程、科研训练等项目。

2.短期访学:指在国(境)外大学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参加为期3个月以内的短期实践、科研训练、暑期学校等项目。赴境外企业实习、社会实践不在资助范围内。

3.国际会议:指学生因发表学术论文或受邀作主旨报告而赴国(境)外参加的学术会议(会议名录参考研究生院公布的高水平国际会议目录),须提供会议报告邀请函、论文录用/发表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4.国际竞赛:指学生赴国(境)外参加高水平学术国际竞赛。

2022—2024级学生参赛资助范围限定为学校认定的A、B类国际竞赛项目及学院认定的C +类和C类国际竞赛项目;

2025级及以后学生参赛资助范围以各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推免“创新能力测评”文件公布的国际竞赛名单为准)。

参赛学生须出示大赛通知、入围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资助标准详见《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本科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资助办法(试行)》(西交设计〔2026〕1号)(公示在米兰楼一层公告栏内)。

二、申请资格

1.申请人为西交米兰学院在读本科生;

2.爱国爱校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;

3.学习刻苦努力,学业成绩优良;

4.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自理能力和沟通能力,能够独立在外生活并完成学习任务;

5.符合交流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要求,并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外事纪律;

6.同一类别的访学/交流项目,未获得过学校、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同类资助。

三、评审安排

学生按照拟参与的出访项目自主申报,申报截止后,学院将组织评审工作,公示后确定拟资助名单(暂不确定等级)。待学生完成交流学习、按期返校并通过考核答辩后,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。

四、申请流程

1.线上登记及申报材料

申请人须通过指定链接(https://docs.qq.com/sheet/DVmp2V0FrWmN5UXRZ)完成线上信息登记,并将下述材料(1)、(2)、(3)纸质版报送至米兰楼102外事办公室路老师处:

(1)《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学生赴国(境)外学习资助申请表》(需本人签字);

(2)《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(境)外学习修读计划表》(拟在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学生填写);

(3)《西交米兰学院拟置换课程申请表》(拟在访学期间修读课程、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填写);

(4)其他支撑材料(按以下顺序合并为一份 PDF,并每项材料前单独增设标题页予以区分):

①个人简历;

②西安交通大学正式中英文成绩单(含公章);

③语言成绩证明(CET/TOEFL/IELTS/多邻国等);

④项目情况:含官方项目信息、费用明细及邀请信(或其他录取凭证)。

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,文件命名为 “专业班级+姓名”(示例:建筑学米兰2601班××),发送至邮箱:luna@mail.xjtu.edu.cn。

2.报名截止日期:2026年11月10日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获得拟资助资格的学生自行联系赴外交流学习,并提供项目说明、邀请信等官方材料,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资助经费。

2.学生出国(境)前须购买海外人身意外险及医疗保险,费用由个人承担。未按规定购买保险者,不予资助。

3.获得拟资助资格的学生返校后须按要求提交学习成果总结,参加学院考核,评定最终资助资格与等级。考核通过后,可按学院及学校财务规定申请报销相关费用、领取资助补贴。

4.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资助资格,已发放资助须全额退还;构成违纪违规的,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:

(1)自获得资助资格之日起计算,在一年内未成行的;

(2)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的;

(3)获批后经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;

(4)提供虚假信息、隐瞒真实情况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的;

(5)违反出国(境)管理规定,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;

(6)未按规定办理出访审批手续,擅自出境的;

(7)未按计划出访,擅自绕道或前往未获批国家/地区的;

(8)返校后未按要求提交总结材料或未通过考核的。

5.本通知未尽事宜,按照《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本科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资助办法(试行)》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
联系人:路老师

联系电话:029-88960095



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学院

2026年11月3日